印格而官煞竞透,运喜食神伤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格而官煞竞出者,以印化官煞也。然须察其地位次序,是否能化,如能化,则与用煞兼带伤食相同。以印通关作用,如本篇所列两造: 辛 亥 庚 子 甲 辰 乙 亥 虽云乙庚合煞留官,然无关系,完全以印为用也。官煞之气,已洩于印,食伤运洩日元之秀,气势流通不滞,自为美运,非取其制官煞也。身印旺地均利,印如透干,再见官煞运,亦无大碍,唯断不能行财运耳。如此造戊戌十年,必有风波也。 壬 子 癸 卯 丙 子 己 亥 丙火无根,湿木无焰,己土微弱,岂能制冲奔之水?所谓土能制水,水多土荡也(见论五行生剋节)。但丙火阳刚之性,有印为根,即不能从,仍当以印为用。所喜者丙寅丁卯二十年木火运耳。戊已制煞之运,反入二乘,若再见官煞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用食伤,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 印轻不利见财,则印重不忌见财可知。如本篇牛监薄命: 庚 寅 乙 酉 癸 亥 丙 辰 乙庚合而不化(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身强印旺,当以食神生财为用。盖以财为用者,除财损印外,必当以食伤为引也。如此造以食为引,故亥子丑身旺之地可行,庚辛印、寅卯食伤均吉。戊已官煞,未见其美矣。 己 未 甲 戌 辛 未 癸 巳 引本篇所谓合财存食为贵者,然细按之,殊未尽然。盖印太旺,土重埋金,甲已一合,制印以存食,使癸水用神不伤,所以为贵也。癸酉壬申二十年,金水相生,最为美利,辛未庚午亦尚可行。午运之后,官印旺地,土重埋金,用神伤尽,难以继矣。 庚 戌 戊 子 甲 戌 乙 亥 此造财旺,煞印均弱,取乙木制戊土,以存煞印,盖财为病,劫为药也。仍以印化煞取用,唯忌财地,馀均呆行,所谓印轻不宜见财也,更喜丁火藏库,气势不寒,有病有药,中和之造也。 丙 午 庚 寅 丙 午 癸 巳 此本篇赵知府造。寅午一合,印化为劫,不以印论,用庚金之财,生癸水之官,不易之法。唯财官太轻,喜行金水旺地。壬辰癸十五年最美,丙午日元坐刃,壬运七煞助制刃,不以为忌也。巳运之后,一路木火之地,恐难行矣。 三十七、论食神 食神本属洩气,以其能生正财,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财,美格也。财要有根,不必偏正迭出,如身强食旺而财透,大贵之格。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谢阁老之命是也。 食神者,财之根也,日元旺盛者,气势要安顿。菁英喜其流露,若旺而无洩,及身而止,必非美造。梁丞相造,癸水日元旺,亥卯未食神合局,透起丁火。谢阁老造,庚金食神秉令,子申财星合局。两造皆清纯之极,宜为大贵之征,福寿兼全之造也。 藏食露伤,主入性刚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沉路分命是也。偏正迭出,富贵不巨,职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龚知县命是也。 五行干支,以阴阳配事为啧,财官印是也。我生则以同类为顺,食神是也。顺则有情,逆则力猛。至于入性情之刚柔,须视四柱之配合,不必在藏露上分别(详见《滴天髓》论性情节。如沉路分造,癸水虽通极,而地支寅亥两印,伤官太旺,发洩似嫌逾量;龚知县造,癸水虽通根辰丑,究嫌不旺,发福亦不能巨。大抵食伤为用,主入性质聪明,盖菁华发越,秀气流露,自然有此征验。又四柱全阳,主入性质刚正急燥,全阴主入性质深沉迟缓,亦自然之势,屡试屡验。 夏木用财,火炎土燥,贵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黄都督之命是也。 夏木用财,火炎土燥,必须带印,虽未必为用,而取以调候,为不可缺少之物。黄都督造,幸甲寅坐禄通根,参天之势已成,然究嫌偏枯,非中和之道,故贵而就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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