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数之子申辰。虽书有官为女煞为男之说,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乙用辛男而阴局。盖木为日主,不问甲乙,总以庚为男辛为女,其理为然,拘于官煞,其能验乎。 十干即五行也,仅有五行长生而无十干长生。所谓阳长生与阴长生者,乃后入不知原理,妄加揣测而推定者也。所谓官为女煞为男者,乃阳干为男,阴干为女。以甲为例,则辛官为女,庚煞为男。若以乙为例,即庚官为男辛煞为女矣。不可误会,参阅十干阴阳生剋节。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时支。如甲乙生日,其时果系庚金何宫?或生旺,或死绝,其多寡已有定数,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如财格而时干透食,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皆谓时干有用,即使时逢死绝,亦主子贵,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则麟儿绕膝,岂可量乎。若时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难为子息。若又死绝,无所望矣。此论妻子之大略也。 时干有用,看时干所透之神,为喜为用,即有用,不必定是官煞也。以官煞之生旺死绝,假定子息之数目,再参以时干喜用 ,亦是活法,特未可拘执耳。附多子大王王晓籁君之造,生于前清光绪十二年十二月二四日申时: 丙 戌 辛 丑 壬 午 戊 申 戊土七煞,透于时干,土居中央,寄生于寅申,是申亦土之土 生地也。以长生歌诀论,当有四子。丙辛相合,壬水通源,身旺敌煞,而壬日坐午,禄马同乡,取财生煞为用神。时干有用,可为多子之征;财为喜神,亦内助得力之征。然倍之亦仅得八。今王君子女多至三十馀入,更从何处看之乎。 二十五、论行运 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配八字之喜忌。故运中每运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富贵定于命,穷通系乎运,命如植物之种子,而运则开落之时节也。虽有佳命而不逢时,则英雄无用武地,反之,八字平常而运能补其缺,亦可乘时掘起。此所以有“命好不如运好”之说也。看命取用之法,不外乎扶抑、去病、通关、调候、助旺诸法(详论用神节)。取运配合,不过助我喜用,补其不足,成败变化,大致相同,原文甚明不赘。特运以方为重,如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是也。如庚申辛酉,甲寅乙卯,干支相同,无论矣。甲午、乙未、丙寅、丁卯,木火同气,庚子、辛丑、壬申、癸酉,金水同气,为喜为忌,大致相同。如丙子丙申,火不通根,庚寅辛卯,金不通根,则干之力微,而方之力重。干为喜则为福不足,为忌则为祸亦不足。故看运须十年并论,不能以一字之喜忌,断章取义也。 何为喜。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伤,而运助印;财生官而身轻,而运助身;印带财以为忌,而运劫财;食带煞以成格,身轻而运逢印,煞重而运助食;伤官佩印,而运行官煞;阳刃用官,而运助财乡;月劫用财,而运行伤食。如此之类,皆美运也。 命中喜神或用神,行运助之,即为吉运。官格见伤,忌也,用印製伤,可以去病。行运助印者,如以木为印,而行东方甲乙是也。如印露伤藏,官煞运亦美。伤露印藏,忌见官煞,而财运破印,则大忌矣。 身弱用印,带财为忌,运行劫财,则去其病。身强印旺,喜财损印,则以财乡为美,而忌劫财矣。 食神带煞,身弱则剋洩交加,运逢印绶,制伤化煞滋身,三得其美,若身强煞旺,以食制煞为用,则喜行食伤运矣。 伤官佩印者,月令伤官,日元持印,印露通根,运行官煞,生起印绶为美,若印藏伤露,则官煞忌见矣。 更有伤官太旺,运喜财乡,洩伤之气,四柱虽佩印而不为用,则不能以官煞为美也。 阳刃用官煞,而原局刃旺,则喜行财乡,生起官煞,若刃轻而官煞重,则宜助其刃。月劫用财,则惟有食伤为美,若行财运,要四柱原有食伤方可,即通关之意也。此其大概,更于八格取运详之。 何谓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无印,而运行伤;财不透食,而运行煞;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食神带煞,而运行财;七煞食制,而运逢枭;伤官佩印,而运行财;阳刃用煞,而运逢食;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命中用神或喜神,宜其生旺者,而行运抑之,即逆运也。如正官为用,以财生官为喜,而运行食伤,若原局有印,尚可回剋食伤以护官星,无印则用神被伤矣。 财不透食者,柱有食神而不透支也。运行七煞,若透食伤,尚可回剋以护财,不透则食生财而不制煞,煞洩财之气以攻身。 印绶用官者,月令印绶而透官星,以官生印也。运合官者,如甲生子月,透辛为用,而运行丙火;丙生卯月,透癸为用,而运行戊土。合去官星,为破格也。 食神带煞,谓月令食神而干带煞也。运行财地,则财化食以生煞。七煞食制者,月令七煞,取食制煞为用也。运行枭地,则枭夺食以护煞,同为破格矣。 月令伤官,身强用财,身弱佩印。用财而行劫财之乡,佩印而行财破印之地,是为破用。 阳刃用煞,建禄用官,同以日元太旺,取官煞裁制禄刃为用,运逢食伤,去其官煞,则禄刃太旺而伤身。 总之取运与看命无二法,日元为主,合我之需要为用神,助我之需要为喜神,行运助我喜用为吉运,逆我喜用为劣运。 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凡取运必兼顾四柱之神,方能定其喜忌,所谓“运行一字,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是也。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者,如甲木日元,辛酉月,戊辰年,行癸浮水印运,则戊癸合,反伤官星也。用官星者以才印为辅,如用才生官者,亦忌印运,洩官之气,不必定有合也。用印逢官,本为吉运,然原命为煞重身轻,用印化煞之局,则以印劫扶身为美,再行官煞,均非所宜,非指官煞混杂论也。 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用官星以伤官为忌,若原局透食神,则可以生财制煞,不畏官煞之运。用财星者,以七煞为忌,若原局透食神,则可以生财制煞,不畏官煞之地。虽非佳运,而有解神,所谓逢凶化吉是也。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则帮身,逢巳午则相冲是也。 丙生子月亥年,壬癸水秉令乘旺,行丙丁运则为比劫帮身,行巳午运则为衰神冲旺,反增水势,是行干而不行支也。 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此须分别官星之旺弱。若官星弱,运至西方申酉,为官星得地,逢庚辛为混煞重官,嫌其夹杂。若官星旺,则申酉庚辛同忌矣。又须辨其透与不同,若官星弱,藏支而不透支,运逢辛为官星透清,非重官也。 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 合煞为喜,合官为忌。如丙生亥月,透壬为煞,逢丙帮身,逢丁合煞,虽同为吉运而不同,盖丙仅助身,而丁合煞为权也。丁生亥月,透壬为官,逢丙帮身,逢丁合官为忌也。丁生亥月,透壬又透戊,为官星遇伤,逢壬为伤官见官,逢癸则化伤为劫,不但帮身,且解官星之厄。若此之类,不胜备举,为喜为忌,须体察原局干支日主喜忌而定之。 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则自坐长生,逢酉则会丑以伤官之类是也。 支之变化,较之天干尤为复杂。如上例戊生卯月,生于子年,逢申则会水生官,逢酉则伤剋官星;丁生酉月逢午为禄堂劫财,逢巳则会成财局;丁生酉月辰年,辰酉本可合金,而又生财,运逢子,子辰会起水局,反洩财之气。若此之类,亦不胜备举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何也。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也。 此说未可拘定 。冲提纲月令为重,余支为轻;冲喜用所在地为重,非重用所有地为轻。又有就支神性质分别者,盖寅申巳亥四生之地为重,气尚微弱,逢冲则坏也。子午卯酉气专而旺,或成或败,随局而定,而辰戌丑未为兄弟朋冲,无关紧要。《滴天髓》所谓“生方怕动库宜开,败地逢冲仔细推”是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何也。运本美而逢冲则轻,运既忌面又冲则重也。 冲剋须看喜忌,运喜而冲忌则轻,运忌而冲喜则重。更须推看流年,或运虽为喜而流年并冲,亦不为吉。 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则冲,而本命巳酉相会,则冲无力;年支亥未,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 逢冲不冲者,因有会合解冲也。甲用酉官,原局有巳丑,则官星会局,卯冲无力;原局有亥或未,运至卯则三合会局而不冲。参阅刑冲会合解法。 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是也。 两申不冲一寅之说,未可尽信。冲者,剋也,寅即甲,庚即申,甲遇两庚,岂不剋乎?特两申一寅,气不专注,譬如两庚一乙,妨合不专,运再逢乙,则两庚各合一乙而情专。冲亦如是,运再逢寅,以一冲而引起两冲也(参阅刑冲会合解法)。 此皆取之要法,其备细则于各格取运章详之。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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