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辰水,甲戍火,癸未木,乙丑金,丙辰土,此五行之印库也, 乃五行归根复本之时,凡库之所在,必欲物聚之,则其库充矣。设壬辰水为之主,欲得众水交归,然后为重,更有金木与之往往来相生,当得清权,倘若水制火,火制金,更或天中临之,是谓负印不起也。 乙卯水,丁酉火,壬午木,甲子金,己卯土,此五行自死者也。 生则劳,死则息,其理自然,不有死之地,其物无自而归,又有所谓自死者,得其真归之理焉,凡命遇此,颖特高明,多慧少福,以静默为体,而不利有位,以淡薄为事而不利与起,惟可学道访仙,超生死之门也,更在消息, 癸巳水,乙亥火,庚申木,壬寅金,丁巳土,此五行自绝者也, 天之道无可绝为,盖干支适会,已绝则更生,凡遇此者,忧喜未定,设如癸巳绝水,得癸酉旺金符之,是谓绝中水更生也。 夫五行之性,各致其用, 水者其性智, 火者其性礼, 木者其性仁, 金者其性义, 逮夫土则信而已,重厚宽博,无所不容。 以之水,则水附之而行, 以之木,则木讬之而生。 金不得土,则无自出, 火不得土,则无自归,必损实以为通,致虚以为明也。 五行之用,多则太过,少则不及,其气其数,有余不足,皆能致凶,抑扬归中,然后为福,功成者贵于退藏也,将来者贵于荣振也。 功成者谓五行禀旺气者也,旺而能止息,是谓退藏,将来者五行在冠带胎养之地,其气亏而未盈,故欲子母相生,以益其气,则有荣进振发之道也。 如水非其时则涓个(衰则为梗介死绝则枯槁故为梗介) 金旺太过则动作凶, 炎炎者贵乎熄,不息则有自焚之灾, 滔滔者贵乎止,不止则有自溺之患, 夫火行南陆而化热,盛则灾,烈而害物,至酉亥则阴能翕之,然后温燠。 水行北陆而化寒,盛则严冷而杀物,至卯巳则阳能辟之,然后能滋生万物。 此言水火止熄则和也,阴不得阳则沉陷而不兴,阳不得阴则燥进而不复。 夫五行之性,大概以胎、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余为四平,然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者,此为凶乃先吉也,有死而不死,绝而不绝者,此为吉乃先凶也。 如水见戊申土,此生而不生也,水见庚子土,此旺而不旺也,遇此多成而反败,因喜而反忧,如水见癸卯金,此死而不死也,水见辛巳金,此绝而不绝也,五行气尽,而得父母之德以生益之,则其气复生矣。遇之者危中有福,穷而通,屈而伸也。 生旺太过,则福中藏祸,死绝太过,则福无可讬。若夫死绝逢子,殃变能逃。火土最先,金水尤后,火绝得土,曰睿肤作圣。 火以土为子,火绝于亥,而见丁亥是也,又得土则藏性于土者思而致道者也,此绝火为清明复性之火,见丁亥有气之土,是谓精思,而所感皆通睿则作圣矣。 土绝得金而不忌曰寿。 土绝在巳,得辛巳金是也,金者赤土也,是土之成器者,但生于土而别于土也,传气而成金,虽死而不亡也。 金绝,得水精,复继体。 金绝于寅,得甲寅水是也,金有气也,气绝于寅水者精也,水至寅卯为精啬之地,然 精啬则全,精全则神应气化,而形复于本矣。 水绝,得木魂,复天游。 水绝于巳,得己巳木是也,水者精也,绝则精丧,精丧则神离气散而形消,可谓凶矣,然木主魂,能从神而往来者谓之魂,得性归真,随体离形,同于大道者也 木绝得火,火出木烬,灰飞烟灭,故独为凶,蛇马无胆于焉是证。 木绝于申,得丙申火是也,盖木滋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脉绝而枯槁,则还水也,灼之而为火,则还火也,腐之而为土,则还土也,亡形失性,故独为凶,蛇马者位在巳午,木历巳午而死,木者于脏属肝,于腑属胆,故蛇马无胆,证木死为凶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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