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杀并见之喜忌 (一)身弱有印,喜官杀并见。 (二)身强有财,喜官杀并见。 (三)身弱无印,忌官杀并见。 (四)身强有伤食而无财,忌官杀并见。 (五)八字忌官,寺有伤官之制忌,又见七杀。 (六)八字忌杀,幸有食之制,忌又见正官。 官杀并见之去留 (一)官杀并见,嫌其混杂者,先谋去之之道,一者既去,一者自留矣。 (二)官杀并见,爱其互相协助者,不必议去议留,听其自然可也。 (三)官杀并见,只有食神。去杀而留官。 (四)官杀并见,只有伤官,去官而留杀。 (五)官杀并见,食伤亦并见,官杀皆可去净 (六)如甲日并见辛官庚杀,又有丙火合辛,是谓合官留杀。合者绊也,绊亦可去也。 (七)如甲日而透庚金七杀,又支见酉金,是庚杀乘旺,不作官杀混杂,不必议其去留耳。 (八)甲乙日见申酉,以巳去申,或以寅去申,以午去酉,或以卯去酉。丙丁日见亥子,以辰戌去亥,或以巳去亥,以丑未去子,或以午去子。戊己日见寅卯,以申去寅,以酉去卯。庚辛日见巳午,以亥去巳,以子去午。壬癸日见辰戌丑未,以寅去辰戌,以卯去丑未。 (九)戊己日见寅卯,又遇午戌,则寅合午戌成火,而卯独当权。庚辛日见巳午,又遇酉丑,则巳会酉丑成金,而午独当权。甲乙日见申酉,又遇子辰,则申会子辰成水,而酉独当权。丙丁日见亥子,又遇卯未,则亥会卯未成木,而子独当权。壬癸日见丑辰或戌未,又遇子申或寅午则辰会子申成水,戌会寅午成火,而丑未当权矣。 (十)丙丁日见亥子,若子随辰合入库,则亥当权。庚辛日见巳午,若午随戌合入库,则巳当权。戌己日见寅卯,若卯随未合入库,则寅当权。甲乙日见申酉,若酉随丑合入库,则申当权。 (十一)庚辛申酉并见,足可以去一甲一乙一寅一卯,亦可去甲寅乙卯。若一庚一申一辛一酉,去甲乙寅卯,势必不能。 (十二)官杀并见,伤官食神亦并见。伤官较为有力。则去官,食神较为有力,则去杀。 (十三)阴日伤官,可以去官,又可以合杀。贴近正官,则以去官论。贴近七杀,则以合杀论。阳日食神,可以去杀,而又可合官。贴近七杀,则以去杀论贴近正官,则以合官论。阴日食神,只可去杀,不能合官。阳日伤官,只可去官,不能合杀。燥湿 大抵命局亢燥,则喜润泽。命局潮湿,则喜暄燠。八字无水或少水,值于夏令,或多木多火,乃亢燥之局。若命中喜土,逢燥土则益燥,未必佳妙。逢湿土则得滋,上加吉矣。八字无火或火少,时在冬令,或多金多水,乃潮湿之乙,如命中喜土,逢温土则更湿,未易言吉。逢燥土则去湿,花添锦上矣。天干五行,无分燥湿,地支则昭然有别。今请一一言之,亦学命所不可不知也。子、卯、酉、为纯金纯水纯木,亦无燥湿之分。丑中己辛,为湿土湿金,因有癸水藏也。寅申甲戊,为燥木燥土,因有丙火藏也。辰中戊乙,为湿土湿木,因有癸水藏也。巳中戊庚,火燥土燥金,因有丙火藏也。午中之己,为燥土,因有丁火藏也。未中己乙为燥土燥木,因有丁火藏也。申中庚戊,为湿金湿土,因有壬水藏也。戌中戊辛,为燥土燥金,因藏有丁火也。亥中之甲,为湿木,因藏有壬水也。初学捷径 用之官星不可伤,不用官星尽可伤。用之财星不可劫,不用财星尽可劫。 用之印绶不可坏,不用印绶尽可坏。用之食神不可夺,不用食神尽可夺。 用之七杀不可制,制杀太过反为凶。身杀两停宜制杀,杀重身轻宜化杀。 身强杀浅宜生杀,羊刃重重喜食伤,若逢官杀变生殃。财多身弱宜劫刃。 劫重财轻喜食神。官旺身衰宜印地,官衰印旺利财缚。莫道枭神无用处, 杀多食重最为良。勿谓羊刃是凶物,财多杀党亦为贞。 五行生克衰旺颠倒微妙 木本生火,木多火炽。有金克木,则可生火矣。 火本生土,火多土焦。有水克火,则可生土矣。 土本生金,土多金埋。有木克土,则可生金矣。 金本生水,金多水弱。有火克金,则可生水矣。 水本生木,水多木浮。有土克水,则可生木矣。 木本生火,火多木焚。水克火则生木,火生土则存木也。 火本生土,土重火熄。木克土则生火,土生金则存火也。 土本生金,金多土泄。火克金则生土,金生水则存土也。 金本生水,水泛金沉。土克水则生金,水生木则存金也。 水本生木,木旺水涸。金克木则生水,木生火则存水也。 木生火也,木火两旺,宜水以养木。 火生土也,火土两旺,宜木以养火。 土生金也,土金两旺,宜火以助土。 金生水也,金水两旺,宜土以生金。 木能生火,然火亦能生木也。水生木者,润地之燥也。火生木者,解天之冻也。 火能生土,然土亦能生火也。木生火者,冬木之枯也。土生火者,夏土之燥也。 土能生金,然金亦能生土也。火生土者,去地之湿也。金生土者,防土之倾也。 金能生水,然水亦能生金也。土生金者,砥水之溢也。水生金者,制火之烈也。 水能生木,然木亦能生水也。金生水者,阻其泄漏也。木生水者,去其淤塞也。 木本克土,土多木折。水生木,则木能克土。 火本克金,金多火熄。木生火,则火能克金。 土本克水,水多土荡。火生土,则土能克水。 金本克木,木多金缺。土生金,则金能克木。 水本克火,火多水涸。金生水,则水能克火。 木克土,木太多,宜金以卫土也。 火克金,火太多,宜水以养金也。 土克水,水太多,宜木以纳水也。 金克木,木太多,宜火以荣木也。 水克火,火太多,宜土以扶火也。 木克土也,木土两旺,宜水以润土。 土克水也。水土两旺,宜火以湿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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