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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易详说卷七

日期:2024-11-26 17:32| 发布者: 童子命化解网(tongziming.com)|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乾」虽刚健,然方伏而在下,欲动而胜物,不可易也,故「壮于前趾」,急于躁进,理必不胜而反获咎也。以五君子而决一小人,宜若易然。然阴方在上,据其高位,众阳为其所乘,欲决去之,必以谋济。虽五之得尊位,尚须中行,然后无咎,况初为发足之始乎?象言「不胜而往,咎也」,度其势不能决胜,乃冒昧而往,其蹈凶咎必矣。汤、武之事,「应乎天而顺乎人」,然成汤尚云「栗栗危惧,若将陨于深渊」;武王师渡孟津,观政于商,二王所以卒胜有天下也。自古胜敌之道,如鸷鸟之击,猛兽之抟,必戢翼匿形,然后有获,岂可遽进而躁动哉!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小人为寇戎,必在暮夜幽暗之时。君子于此时能惕然思惧,常若寇贼之至,必有以御之,夫何忧何惧哉?故可「勿恤」也。象言「得中道」者,二在「乾」之中爻,盖去小人之道,用其刚壮而直前,固不可也;依违不决而阴与之相应,愈不可也。初与三所以不免乎咎悔,而二独得中道,故小人无所能为而卒胜之也。

九三,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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