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六三以阴柔而据阳位,此小人得路之时,肆其凶险,上以逢迎其君,下以倾害善类,天下切齿,而能包羞忍耻以保宠固位者也。向使不乘时危乱以窃显位,虽有阴险之才,亦不能穷凶极恶如此之甚也。孔子追论所以致此者,故曰「包羞,位不当也」。言高位非小人所宜处,故曰「不当」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否」之时,三阴虽握权居中,然三阳在外,四复居近君之位,以阳刚而能柔巽以济危难。九五「休否」之主,与之切近而同心,凡朝廷之命一以付之,又能承命不违,故得无咎。如此,非独一人受福,凡同类而进者皆丽于福矣!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三阳同心以济难,小人虽居中用事,然国命在我,势难久安,故吾志得行,否将倾而为泰矣。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繋于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否道既成,小人方握国命以久其权,未易废也,天下祸患未易息也。惟九五之大人,以刚健之才,居得政之位,势足以有临,力足以有制,故能「休否」而「逢吉」也。休,废也,息也。废小人而息祸患,非大人其孰能之?九五虽有「休否」之势,然小人尚处于内,君子尚处于外,非兢业以图之,则治乱存亡犹未定也。故圣人为之戒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否泰」将分之际,圣人常以必亡为心。桑者,其植根深,其生丛委,其材坚韧而不可拔,生民之本,国家基业之象也。以危亡为戒而系于不拔之基,故能长存而不亡也。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所以能「休否」而获吉者,以阳刚履中正之位,以制群阴也。小人非能制其死命,孰肯退听哉?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甚哉!治道之难成,小人之难去也。当「否」之世,阴邪当路以害治道,虽三阳同心,不能一朝而顿除也。九五以中正得位,特能「休」之而已。至上九,然后能力倾而显排之,犹「先否」而后喜也,其用力多矣。自昔未有常乱而不治者,秦之乱而汉祖取之,王莽之乱而光武兴之。苟非圣贤驰骛而经营,则乱之日必长。乱之日长,则君子之受祸必深,生民之被害必酷。故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离下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否、泰」者,君子小人相为消长。君子处内则为「泰」,小人处内则为「否」。君子欲去小人,小人必欲害君子。故「泰」之九三已有「否」之象,至上六则「城复于隍」矣。「否」之九四已有「泰」之理,至上九然后「否」终则「倾」矣。凡如此者,皆以党类相倾,邪正相胜,不能大同乎物,使君子小人各得其所而不竞也。「同人于野,亨」,则广大矣。「利涉大川」,则可以涉险矣。「利君子贞」,则无有嫉忌之者矣。古者圣贤相遇,措斯世于三代之隆,而不见其治之之迹。用一贤,则不肖者自退;用一能,则不能者自远。未尝挈挈然求异于众人。如此,故包容广大,无往而不通也。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同人」曰,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惟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同人」以一柔为众刚之主,以六处二,阴柔而寓阴位,人臣得位者也。二处「离」中,中也。二五正应,以「离」中之柔而应乎「乾」刚,卦之所以为「同人」也。「同人」以无所不同为「亨」,有所不同为「吝」。「同人于野」,以象乾之覆焘;「利涉大川」,以象乾之刚健,故曰「乾行」也。文明者,常失之柔弱,而能济以健;中正者,常失之无助,而能应乎五。故处群阳之间,介然独立而不惧也。系辞曰:「夫易,圣人所以极深而研几也。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圣人非能物物而通之,好恶荣辱,是非利害,众人之所同也,能通乎一,则千万人之情可见矣。非极乎至深者,能如是乎?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天体在上,火性炎上,性体若同而实异也。圣人处大同之世,于君子小人之间,盖有甚不同者,但处得其道,无阿比之迹,小人自退听,故人见其同耳。君子观乾、离二象,「以类族辨物」,若黑白之不可乱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门者,人所由以出入,非奥室也。「同人于门」,则行乎大公至正之道,无所阿比,赏罚予夺,进退黜陟,一付之公议,我无容私焉,何咎之有!诸葛亮之亡,能使廖立垂泣,李平致死,以至公而无私也。故习凿齿称之曰:「法行于不可不用,刑加乎自犯之罪,爵之而无私,诛之而不怒,天下有不服者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九居「同人」之初,而无所偏应,能尽「同人」之至公者,惟初爻为然。盖无所系应,则无亲疏之间,孰得而议之?故曰「又谁咎也」。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六二为一卦之主,以一阴而统五阳,非尽至公,何以服天下?今乃系应在五,虽位中正,所应偏也。他卦以有应为善,「同人」之世当以天下为公,岂得有所偏应哉!「咸」之为义,当以无心感物,无远近亲疏之间,而九四「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孔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盖「朋从尔思」,则往来于心者未离乎党与之间,故象以「憧憧往来」为未光大,「同人于宗」则「吝」道,其揆一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同人之世,不能以大公同物,而各以私意显立党援,则强梁者必起而相图矣。九三以阳刚而据阳位,则小人之强梁者。五与二为应,而三介乎其间,势虽不敌,而欲阴害之,故伏戎草莽之中。然二以中正得位而应乎乾刚,三虽有害之之意,而不敢轻发也,故「升其高陵」以窥伺之,至三岁之久而卒不敢发。盖二与五能同心,虽刚者莫能间之。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九五有刚健之德,难以显攻。三非五敌也,故迟回至于三岁,不敢轻发。既能量敌虑患,则可安行而不蹈乎危难。三虽小人,然九五据崇高之势,心所党比者止在六二,三虽不逊,五亦有以致之。圣人于此不言凶、悔、吝者,亦所以恕之,以见五之未光大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墉,墙垣也。四与五为邻,三、四俱强,各怀异图以窥伺于五。然四虽阳刚而处阴位,故乘三而承五,非若三之纯乎刚暴,能知难而退,故「弗克攻」而获「吉」也。夫同人之时,君子小人处之,宜各当其理。九五无君道,二方为群阳之主,亦不能由公心直道而系应在五,而五又系应在二,故群小纷然争为戎首,或伏于草莽,俟时而窃发;或顾望形势,乘间而相倾。非二五以中正刚健,内外协济,则处乎二强敌之间,岂不危哉?以四之强,又逼近尊位,然卒不克攻者,君臣之分,上下之势,非顺也。知其非顺,困而反就臣位,则免乎凶咎矣。故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九五,同人先号啕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君道患不广大,九五履尊位而握重权,当如天之无不覆焘,地之无不持载,生杀子夺,一付之无心可也。五既不能为群阳之主,而三得擅之,此众之所必争也。众既不与,欲下应乎二,而介乎两强敌之间,孤立而无援,忧愤之切,卒至用大师以摧二寇,然后方得与二相遇,故先号啕而后笑。大师,克相遇也。克而后相遇,亦已危矣。克如「郑伯克段」之克,以见敌之强大,取之之难也。人君能以大公至正之道治天下,则远近俱应,同异咸服,何至窃窃然置号笑于党与亲疏之间哉? 象言:「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九五师得中而理直,则非理犯己者若不足虑,然卒至用兵,然后仅能克之,亦可耻矣,何足喜也?以深见三、四之强,五无君道,而失「同人于野」之义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上九处众阳之上,而独无所争,亦知其不可争而悠然远去,自乐于坰,非无有为之志,但知其纷纷而脱身事物之外,以远害而已。虽可以「无悔」,而志未得也。九处乾刚之上,其志岂止求免于悔吝哉?吾知其不得已也,故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乾下离上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繋辞曰:「富有之谓大业。」圣人能通天下之志,以大同乎物,则四海虽广,万物虽众,无不为我有矣。然非「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则不能奄海内而有之。非其德刚健而文明,应天而时行,则不能「大亨」也。五以阴柔而得尊位,生杀之柄既自我出,五阳虽强,不敢违也。体文明而履刚健,应天而时行,造化之权皆自我制,五阳虽众,不能困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人君以柔顺之德,居极尊之位,体文明而履刚健,则物无不照烛者,故有「火在天上」之象。大有之世,海内治安,天下极盛之时,物繁事伙,非用刑赏以劝沮之,不能齐也。圣人于此,当遏恶扬善,使恶者有所惮而不敢为,善者有所恃而日加劝。 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又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天之休命也。圣人代天理物,则刑赏之行,岂能违乎天道,逆乎天心也哉?初九:无郊害,匪咎,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郊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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