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九家易》曰:“以阳居阴,行过乎恭。今虽失位,遇则进五,故‘无咎’也。四体震动,位既不正,当动上居五,不复过五,故曰‘弗过遇之’矣。”]往厉①必戒②,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注释】 ①厉:危险。 ②戒:制止,告诫。 【译文】 九四,没有过错,不过分刚强便能遇到阴柔。往前进发有危险,必须警惕自戒,不能意气用事,永远保持正确方向。 《象传》说:“不过分刚强便能遇到阴柔”,说明居位不妥当。“往前进发有危险,必须警惕自戒”,说明过分行为终究不可长久。 【解说】 九四刚爻居柔位,刚而兼柔,不会逞强,所以“无咎”。九四与初六相应,但中间有九三阻挡,九三九四同性相敌,同在互兑,兑为毁折,九四下临艮体,艮为止,所以九四还是不要去与初六相见,不必实践与初六的约定,就是去了,因为初六与九四都失位不正,所以结合也长久不了。 【原文】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①取彼在*。[程颐《易传》:“弋,射取之也。弋有取义。”]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注释】 ①弋:带有绳子的箭。 【译文】 六五,乌云密布而不下雨,它是从我西郊那边升起的。公侯拿绳箭射取*中害兽。 《象传》说:“乌云密布而不下雨”,说明居处得过高。 【解说】 弋是带绳的箭。六五居互兑,兑为泽在上为云,不雨是因为下临互巽,巽为风,兑为西方,所以是风从西郊吹来,把云吹走了。四位是公位,此为九四,下艮为手,故为取,互巽为绳,以绳系矢为弋,取彼是取六二,六二在艮山阴位,故为*,“取彼在*”却用弋是因为六二与六五不应。“已上”是指六五阴爻在重阳之上,在尊位上,这是过了,无应强取。这都是说阴爻在中位,成不了大事,即如《彖辞》所说,不利于大事。 【原文】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①之,凶,是谓灾眚②。[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谓四已变之坤,上得之三,故‘弗遇过之’。离为飞鸟,公弋得之,鸟下入艮手而死,故‘飞鸟离之凶’。晋坎为灾眚,故‘是谓灾眚’矣。”]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③也。[孔颖达《周易正义》曰:“‘已亢’者,释所以‘弗遇过之’,以其已在亢极之地故也。”] 【注释】 ①离:同“罹”,遇难的意思。 ②眚:祸殃。 ③亢:过分,尽头。 【译文】 上六,没能遇合阳刚却超过很远,如同飞鸟遭到射杀,凶险,此天灾人祸。 《象传》说:“没能遇合阳刚却超过很远”,说明已升得过高,到了亢极之地。 【解说】 离同“罹”,遇难的意思。灾是天灾,眚是人祸。上六是小鸟飞得过高(已亢也)无处落脚安身。上六本与九三正应,但下有阴爻六五阻隔,所以是“弗遇过之”。下临互兑(三四五爻),兑为毁折,所以有“灾眚”。这是上六高飞知进而不知退,行为无度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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