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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周易悬象

日期:2024-2-29 20:35| 发布者: 童子命化解网(tongziming.com)|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九四一阳陷于四阴之中,虽以震动之爻,而实居坎险之位。以坤得坎,水土成泥,是震之遂入泥淖互坎艮。离火光明,坎者,离之反也。震遂泥,时未光也。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自下震而上,曰往;自上而下,曰来。六五得中而无应,下乘刚爻,往来皆厉,如亿之多,然而得位居尊,无所丧也。而尚可有事,震为行,震往来厉,是为危行也。其事在中位,故大无丧也毛奇龄曰:“事即祭祀之事,国之大事在祀。”见虞氏《易》:“若恐惧修省之事,则夫子之大象,爻辞也。”此意。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上六震来索索,畏惧不安。索索,畏惧之意。视则矍矍,惊疑不定。矍矍,惊顾之意。位穷莫往,有征则凶。是非乘刚,何以至此?盖五者,上之邻也,其邻往来震厉。此之震也,不于其躬,于其邻也,无咎。震为言,但恐婚媾失位,未免有言耳。盖四无应爻,下与初应,而阻于艮坎,遇险而止,故有怨责之言。震索索,中道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患而自戒也。戒,戒备也。

第五十二卦 艮

艮下艮上,艮为山。

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艮为人,为背。身在背前,艮其背而求其身,则不获其身。震为行,坎为宫互震坎。艮为门庭,在门内即坎宫也。行其庭而求人,则不见其人,止而无应,故象如是。然不以妄动致灾,是以无咎。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艮,止也。阳自下升,在下则动,在上则止。前行已尽,是以止也。艮震反对,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反为震也,行则动,止则静。动静不失其时,故其道光明。艮其背,止其所而不失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俱刚俱柔,应位相敌,而不相与。有与则有背,必有身。有已则必有人,无与,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而无咎也。盖以孤立无援,而能见可而止,静不失时,是以无咎。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兼山为艮,夏易首艮,名曰连山,即兼山也。山以静止,君子以此,所思不出其位,随处知止,不为非分之想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艮为指,初六其趾也趾,足指,是艮其趾。艮见于趾,犹可无咎,然艮止之义,已兆其端。利在永贞,盖方艮其趾,未为失正也。贞者,正也。既未失正,故利永贞。艮为人,六爻皆以人身取象,与咸卦同义夏正建寅为人正,故首艮,重人道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腓,腨也,即足肚。六二艮其腓矣,二与九三相随也。九三虽止于前,在互震之位,犹有行意,而不拯其随不拯其相随之人,谓六二,故其心不快。二有望拯之意,而九三不拯其随,未退听也。坎为心病,为耳痛,二心不快,而三耳未听者,下临互坎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九三以艮止之爻,而当互坎之位,遇险而止,虽有互震,不能行也,是艮之限也。艮为背夤,郑玄作。背肉也,艮其限,则限在背矣。背心相连,互震之阳,限而不行,以致裂其肉“列”,孟喜本作“裂”。互震故有裂象,危厉薰心。薰,薰炙之义。《汉书·马廖传》“声薰天地”,是也。坎为肾,离为心,艮其限则以坎水而克离火,必致危厉薰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四居上下之中,非首非足,乃其身也。以多惧之地,见机而止,奉身以退,是艮其身也,无咎之象。身即躬也,艮其身,止诸躬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六五尊位,辅颊之所,则艮其辅。震为言,爻当震末,未免有言。但言有伦序,不伤躁动,是可悔亡。艮其辅而无悔者,以其中正也。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敦,厚也。《尔雅》:“丘再成曰敦。”再成者,重阜也。阜重则厚,故谓之敦。上九阳在兼山之上,重山复岭,是谓敦艮,吉矣。艮者,万物所以成终,而上又处兼山之终,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卷之五终

【注释】

(1)[1]艮为山龟:此上原有“元吉之兆”至“如爻是也”四十七字,与下文重,乃传抄之误,今删之。

(2)[2]何以:疑当作“所以”。

(3)[3]次且:原误作“且次”,据黄元御释文乙正,与《周易正义》合。

(4)[4]为:原脱,据文义补。

(5)[5]行:原误作“乃”,据象辞改。

(6)[6]臲卼nièwù,动摇不安貌。

(7)[7]甃甓zhòupì,井壁。

(8)[8]眢yuān,井无水。

(9)[9]革之时义大矣哉:原作“革之时大亦哉”,脱“义”字,“矣”讹作“亦”,据彖辞补改。

(10)[10]道家:原误作“家道”,据文义乙正。

(11)[11]祚:原作“休”,形误,据文义改。

(12)[12]“旧本缺……吴澄本补之。”一句在原文“以为祭主也”后原有,因与此处重,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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