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权衡篇卷之十四 中式,理人事也。要分彼此、体用、内外、出入、主客、尊卑,明天时、地利、内外、喜忌、虚实、聚散,知进退、动静、始终、迟速、存亡、胜负,识幽明、人物、器物、食物、情状、男女、贵贱、亲疏、老幼、新旧、多寡,定方向、远近、前后、左右、高下,总三十类,而天地人三才之衢备矣。 彼此 日为己身,为我,为占人;三传为他,为人,为事情。地下曰体,天上曰用,皆是我也。余皆为彼。 内外 日为外,日阴亦为外;辰为内,辰阴亦为内。外自外传,内自内传,外则出,内则入,斯明白矣。 客主 我去见人,以干为我,以支为他,他为主,我为客也。 干谒,他来见我,以干为他,以支为我,他为客,我为主也。 尊卑 日尊辰卑,干加支尊就卑也。干受支克曰乱首,自取之也。克支曰残下,有就财之义。同类曰培本,下生上曰偃蹇,泄耗虚甚。干受支生曰俯就,初历艰难,终受逸乐。支加干,卑见尊也。支克干曰*乱首,下犯上也。支来生干曰自在,坐享也。干生支曰求受,反竭我力。同类曰壮基。干克支曰就财物,犹赘婿也。 天时 四时之气也,得时者旺,将来者相,过去者休,气克者死,克气者囚。 五行惟土旺于四季各十八日,吉凶方来过去之期,在天时也。 地利 天干之神,所临地方,不临空,不受克而得照得党,是地利也。 内外战,将克神,神克将,将克方为外战;方克神,神克将为内战。 喜忌 喜者印、财、禄、德、官、救也,忌者鬼、劫、窃、枭也。 又有马、墓、刑、冲、克、害、合,又有空、陷、旺、相、死、休、囚,共二十四家紧要字眼。 印能化鬼,能助我。财能生官,助鬼伤印。 禄旺我,能夺财,仕人喜。 德刚日用禄,柔日用官。 官能合食生印,助枭,常人畏之。 救,即子,能御鬼,无鬼为窃。 鬼,病讼皆畏见。 劫比,皆夺财克妻。 合,畏合煞来伤。 窃,宜散,虑成脱。 枭,式中只作印看,子平忌之。 马,主动,生我恩动,我克财物,克我官动鬼动,同类争财。 墓,主静,主暗,主迟钝沉抑,主昏蒙。 刑,主不成,衰也,伤也,三刑互争,自刑多伤。 冲,扰争也,仇雠也,动也。 破,废也。 害,阻也,艰难也;若用六害而传财,必自艰辛而得也。 合,和也,合中有鬼,和而复起,所谓和带怨,必有余怨,终是和允。 刃,作鬼,金刃兵,火刃灾,木刃疫,土刃压,水刃溺、吐血; 又云,克必出,合必聚,冲必,刑战斗,害必阻破必废。 喜忌上,金氏又录一条云“神煞奥理”,今附于此。 神煞之类,干有德合鬼墓,支有破空刑冲。看其生旺休囚,审其亲疏关隔。德为吉庆,合主成期。鬼主伤残。墓多蒙昧。破须倾损。害必侵争。刑分强弱。冲则动摇。此理简明,为式中关键,是乃略节,犹有诸门,次分喜忌,以稽奥理。 虚实 虚者,旬中空亡也。在天曰寡宿,在地曰孤辰,吉凶相反。克我、刑我、劫我、冲我,皆取空;生我、旺我、救我,不许空。天上神临地下空,曰落空,曰陷空,即同空论。此天地妙理。课传既定,首观虚实,以分吉凶焉。实者,不空不陷,受生同类比和是也。 按:漠州司马葆光论曰:“世人但泥旬中之空,不思旬中之实。”所谓实者,乃本旬中支干也。丁为**,得之者生,失之者死;能变化飞腾,通灵不老,故逃亡得之,万里远遁;盗贼得之,隐匿难获;婚姻得之,聚散成*;病讼得之,幽暗难伸。大抵利暗不利明。 此数条旁金氏注云:若辛未日之戌干,壬申日亥干,不论空,天上又见戌亥为空也。如伏吟、虎视、弹射,空不凶。而太岁、月将、日干、本命、行年则不论空也。然亦终不满意。若用神空者,忧喜皆无,小事遇之,过旬可干。久事则终不为利。中传空名折腰,末传空无结果。三传皆空,占事皆无。若有一不空,即此为断。 又云:丁主动,蛇马逃,虎常作忧,*女人走,天空奴婢走,玄贼远去,雀远音至,勾陈兵远音动,龙飞万里,六合子孙远行,乙为,丙为月精,阴阳以生,乙丙所至,妖邪伏匿,凶恶藏消,斯不行之神矣。故婚姻成合,家宅安宁,逃亡脱,盗贼倾,大抵利明不利暗,利正不利邪。壬者,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水为五行之始,位乎乾坤,为八卦之始,故易以乾为首,式以壬为名也。壬者,万物之祖,动之根也。故求壬以观其动,乃来情之源,人心之萌矣。甲者,数之始,冠万物以为尊,故占之者,必革故鼎新,重谋别用也。癸者,数之终,效天地以为静,故可以隐遁,人亦伏藏,万物之基也。戊者阴伏隐遁之渐,故利逃亡远行。己者,为一阴之首,宜静。庚辛,肃杀之气,不宜动,动见死伤,惟占盗贼可获。 聚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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