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何能在癸亥运中的甲子、乙丑年赚到钱? 解:因财星能生官杀,官杀能克比劫,使比劫不能夺财,财星才能发挥效用。也就是大运的癸亥生流年甲木,甲木克制年干戊土比肩,癸水才能发挥它带给命中的能力。且流年甲子的地支子水也是日元戊土的财星;卅八岁乙丑流年,乙木还是能克制戊土,丑虽是土,但也属北方水、也是财,因此乙丑年还是赚到钱。 三、丙寅、丁卯年都是木火流年,为何财运的际遇不同? 解:卅九岁丙寅年,因与原局月柱庚申天克地冲,连根拔起,断绝了生财的管道,因此丙寅流年在财运方面败得很惨。四十岁丁卯年,因步入甲子大运,甲木直接来克戊土比肩,子运又属财运,因此丁卯年赚到了些钱。 四、同样是甲子大运,为何戊辰年的财运会败得那么惨? 解:因流年戊的年支辰,与原局形成三辰伏吟,也是日支本身的伏吟,三辰克子水,不但自己败财,也连累他人。所以,命中有比劫透干的人,不但自己的钱财会被他人劫走,有时候自己也会去劫别人的财。 五、从命造中是不是可以看出一个人有赌博的习性? 解:赌博的看法,可以说比劫多的人,比较有喜欢赌博的倾向。本造是从事塑胶方面的生意,事业很赚钱,平均每月都有廿多万元的利润,而所亏的钱都输在赌大家乐。 卜文解评:原作的解释有误。此造戊土生秋,气薄且虚,虽有丙火贴生,然火无原神,衰弱无力,难济其用,得丙辰通根作比,但辰为水库,不能制水,又申子辰合成水局,孟秋之水,旺而可知,故此为身弱财旺的八字。一般而言,身弱财旺,用神喜比劫与印绶,但此造的用神需仔细斟酌,因月令是天透地藏的金,比劫一来被旺金所泄,转能生水。故单土不能作用神,须火土齐来,火将金克住,土作帮比, 旺财才可为我所用。很可惜大运不逢火土,却行入水地,主用神不能取,还得考虑辅用神(即行入水运的用神)。八字水旺又行水地的情况下,见土见火之流年不但无济于事,反而克去太岁之喜用神,或太岁犯旺忌神,俱以凶论,这是论命的一个重要原则。尽管如此,在水大运的情况下,也不能一概论凶,还有吉的流年,这就是在凶中求吉,找辅用神。原作因日主衰旺判断有误,后边的解释俱不能成立。笔者应用辅用神的方法做重新解释。 首先讲大运行戌,戌土虽为比肩,戌中藏火,应为主用神,为何不吉?此因八字水旺,用土之意是为了固水,然戌运冲动双辰,土动而变虚,不能固水,且有冲开水库之嫌,故不能吉。此运中开始自创事业,因没有本钱而偷开其兄支票,可惜未赚钱就倒闭了。 其次讲癸亥运,癸亥应为天透地载的水,这么大的水必然要把土冲决,在这种情况下要使水固不奔,用土是不行的,需要将水合住的流年。逐年分析:戊午年合住大运之水,本吉,然逢子午冲,合中见冲,喜忌中和,不以吉论;己未年亥未有合,然合成木局为忌,先好后坏,以凶论;庚申、辛酉流年生助旺水,冲奔四溢,凶;壬戌年,辰戌冲,冲开水库,凶;癸亥岁运并入忌神地,凶;甲子流年,似乎申子辰成水局更旺,殊不知中神子水复现,已不能成局(中神双现,如同一党两魁,反使会局不成),子便去合辰土,戊癸暗合,固太岁之水,且有合住水库的好处,岁干甲木本克日主为忌,见时干丙火化之,辗转相生反吉,故此年赚了四百多万;乙丑年逢子丑合,合住年支之水为吉,且中神逢合,使申子辰水局不成,此为合能损局之意,因丑土有固水止流的作用,结果该年赚了三百多万元;丙寅年,寅亥合大运之水,丙火生助戊土,似乎吉,殊不知寅申一冲,既破其合,又太岁冲起申金,金动而生水更旺,况丙火衰弱遭大运克坏,也不能生助日主,以凶论,故该年赔了四百多万元。 再讲甲子运,地支又见水,天干透七杀。身弱财多,惧怕七杀,有丙可化杀,不至于夺命伤身,然甲庚相冲,冲动月令庚金有生水之忌,子运与子年不同,大运如地理环境,不易变迁转化,太岁如人际关系,易于刑冲化合。故子运为旺水,即使不论会局,也不可能被辰土合化,故该运论凶。丁卯年,交脱亥运。丁火可化甲,生助日主为喜。卯与八字大运的关系明显之处是卯辰相害、卯子相刑,这两种关系既不能使水变旺,也不能使水变弱,若论卯为官星为日主忌神,因有天干丁火引化,不能成立。再仔细分析发现卯与月令申金相合,乙木合其庚金,合住水的原神,使之不能生水,有固水的作用,故该年为吉,其年因签赌大家乐,赢了三百多万元。 戊辰年,是天透地载的土,本可帮比日主为喜,却有甲木克坏戊,辰与大运子、月令申拱成水局,化喜为忌,且辰与辰相刑,刑开水库,日主又伏吟,痛苦之象可见一斑,该年赌大家乐输了三百万,又负债三百万,输得两手空空。 可见,八字主用神被坏,大运是忌神的话,辅用神之力量终究有限,终究会以失败而告终。 有一例可作对比研究: 枭 劫 日 伤 乾造:己 庚 辛 壬 亥 午 酉 辰 枭 印 杀 官 大运 己 戊 丁 丙 巳 辰 卯 寅 此造为伤官格,以壬水作用神,以午火官星作忌神,戊辰运戊午年忌神临旺,克去壬水用神犯事坐牢;后行丁卯运,本为忌神运,但在此运中并非年年都差,因丁壬合,合去壬水,使八字不能再用壬水,而改用辅用神禄神酉金,卯运冲禄不利,癸亥年出狱后,开始在外做生意,一事无成,直到戊辰年生合酉金禄神,包工赚了大钱。但因所行丙寅运又为忌神运,后入不敷出,借债度日。 六、第三者插足 劫 比 日 劫 坤造:戊 己 己 戊 申 未 丑 辰 劫 枭 印 杀 官 财 4岁起运:戊 丁 丙 乙 甲 癸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此女主要是问婚姻感情上的事情。 宋英成认为:婚姻感情,首先要看八字的结构,若是女命,则尚有下列四忌讳: 1:八字太强太弱多合。2:刑冲太过。3:比劫偏印食伤太过。4:夫星夫宫逢冲。 不论女命格局有多好,若是八字中有上面四项中的两项,婚姻大都不太理想。对女命来说,特别是格局,如从旺格,会有六亲的刑克;从儿格则会太能干。而这个命造属稼穑格,比劫太多夫宫又逢冲,八字没有正官星,只有七杀星,因此这个八字当人家的情妇或妾,很合乎命理上的逻辑,这也就是这个八字的特征。 卜文解评:女命婚姻不好的命理因素非常多,远不止这几种类型,如夫星落空亡,杀在财地等。就宋先生所论四点因素而言,有的也欠妥。如“刑冲太过”,当然夫星夫位为喜神不宜冲破冲坏,但若忌神被冲则不为忌。女命八字逢冲而婚姻好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 财 财 日 伤 坤造:己 己 乙 丙 亥 巳 巳 子 此造巳亥冲,夫位巳与夫星巳中庚金俱逢冲,但她婚姻很好。此因火作忌神,有亥水与子水克之,故吉。 关于这个女命,属什么格局并不重要,其婚姻不好也不在于其夫宫受冲。只因为其杀星不在夫位,而入比劫库中。书曰:女命比肩争夫,偏房宠妾。夫星在命中不现,意为其夫为暗夫,为情人不能公开。又因其在比劫库中,比肩为同类,其情人为他人的丈夫,受他人的约束不能与自己公开结为夫妻。 宋先生接着又论:十九岁丙寅年,会有不正常的感情,与有妇之夫畸恋。 因为丙寅年的寅,与夫宫丑暗合,寅中人元有甲丙戊,与丑中支藏人元己癸辛,形成甲己、丙辛、戊癸之合。也就是流年丙寅与夫宫暗合,暗合是偷偷摸摸的合,这与三合、六合不同。 我们从暗合的六神来看,寅中的甲木为正官,是女命未婚时的男友;寅中的丙火是正印,官印可以说与她的年龄差距很大。而以甲木为太极点来论,丙火是甲木的食神,寅中藏有戊土,是甲木的偏财,由这些可以判断,其男友是有妇之夫。而且食神丙火生戊土偏财,是个做生意的男人,事实上其男友是她公司的老板。 月日地支未丑冲,丑中辛金冲到未中乙木。也可以从这个迹象看出是当情妇的征兆。因为女命比劫多,且官杀又被比劫合去,等于是与人争夫。 为何遇上丙寅流年就会发生这种孽缘,因为正好行丁巳大运, 巳中丙火会克去申中庚金伤官,使她在思想判断上产生误差,认为其公司的老板是温柔多情。印星克掉伤官,子息星受损,是否会造成她珠胎暗结,在丙寅年堕胎?这些都值得我们学命理的人去探究。 卜文解评:以上宋先生所论很在理。命理中的暗合非常重要,此例是寅与丑暗合,还有其它情况的暗合,如亥与午暗合,卯与申暗合;还有半合中有暗合的,如亥未半合,有丁壬、甲己暗合;巳丑半合,有丙辛暗合;巳酉半合有丙辛暗合;子辰半合,有戊癸暗合,在推命中若能抓住暗合,会发现许多玄机。 枭 枭 日 枭 例:坤造:丙 丙 戊 丙 辰 申 午 辰 此造乙亥年午火夫宫与亥水暗合,亥中甲木夫星合入夫宫,此年与男友偷偷同居。 再回到本命,丙寅年丑寅暗合,为夫星合到夫位,为女命结婚或同居的应期。但就本造而言,就不能论结婚,因为命局已显示只能做他人情妇,故为产生孽缘的应期,与人争夫也跟寅丑合无关。至于是否会在这一年珠胎暗结?笔者认为不会,理由在以后的导读再述。 七、无法捉摸的八字 其一: 比 杀 日 比 乾造:甲 庚 甲 甲 午 午 寅 戌 官 枭 印 比 劫 4岁起运:辛 壬 癸 甲 乙 未 申 酉 戌 亥 这是很戏剧性的命造,曾经让很多命理研究者感到棘手,现在我们来探讨(1)家世。(2)幼时的家居环境。(3)子息。(4)疾病。(5)婚姻。(6)官司。(7)兄弟。 宋先生先论用神:这个格局地支都是火,故应以伤官为用,但因为命局中木太强,所以火没有办法引动,必须依赖岁运来引动。应以伤官为发挥点,所以这个人的才华思想应该很突出,运程以土金来调和较佳,然而八字中的土也被合化成火,没有土的力量可用,因此他命局能用的就只有火。 卜文解评:宋先生所说的此八字用火没有错,但对有些论点不能苟同。此八字木不算太强,只能算中偏弱,因为一方面木没有水作原神,另一方面,因生于午月,又会火局,泄气太重,故偏弱。八字伤官不透,暗泄日主之气,木火一气,见庚金杀星混局,为病神,故宜用火去之。或问,身弱宜补宜帮,象这样身偏弱的八字用水不是更好吗?当然火作用神,木可为喜神,见木为喜。因八字无水,能否用水就须斟酌。我认为,行金运不宜见水,因金要坏木,木处于受破坏和折毁的境况,见水不但无助于木的生长,反有漂木和腐木之忌。对照这个八字,壬申、癸酉运金水同来,金要破坏木之根,虽天干有壬癸之水滋润,也无济于事。至于到乙亥,逢旺水,木得长生而生发,八字得以调候,应为人生最好阶段,可惜,宋先生并未谈及此运的情况。 宋先生接着谈他的情况:廿五岁戊午年结婚,午中己土是他的正财,日元甲木会把正财己土合入本命,以地支正财为用,又寅午戌合入本命才会结婚。 廿七岁庚申年,命、运、岁会成申酉戌西方金,申冲到妻宫寅,寅中藏有戊土偏财,偏财受冲引动财出来。财星动了,由此看来,可能是受朋友兄弟同辈的拖累而吃官司。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都是金水木的流年,只是稍微平淡而已,官司还会继续。 到了三十三岁丙寅年,丙火克庚,寅午戌合火,庚申年发生的官司,到这年已经没有力量再发展,因此这个官司应在丙寅年结束。 卜文解评:宋先生论戊午结婚的理由还不够全面,有的讲法笔者不敢苟同。日元甲木怎么能去合午中己土呢?八字中天地合是有条件的,必须天地同柱,可论合,有时还须地支逢冲方可合天干,象本造这样午中己去合甲的合法是不成立的。正理应该是行癸酉运,戊土财星与大运癸水相合,且寅午戌合,妻星、妻位同合,为结婚的重要信息。如有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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